以賽亞書第36-39章

–辛立牧師 以賽亞書大部分內容是預言,指向將來要發生的事情。小部分是現實生活中正在發生的事件;第36-39章就是真實的記載。以賽亞事奉的年代是主前740 – 680 年。先知生活在烏西亞、約坦、亞哈斯、希西家、瑪拿西五個王的時代;重點是亞哈斯和希西家時代。 第一,希西家王早期的事蹟(歷史背景) 希西家從主前729年開始,與父親亞哈斯共同執政。從715 – 686年期間,獨立執政。在正式即位前,他經歷了自己父親腐敗、悖逆神的統治。正式即位後,立刻開始了宗教革新:“希西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他廢去丘壇,毀壞柱像,砍下木偶,打碎摩西所造的銅蛇;因為那時以色列人仍向銅蛇燒香,希西家叫銅蛇為銅塊。希西家倚靠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他前後的猶大列王中沒有一個及他的。因為他專靠耶和華,總不離開,謹守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耶和華與他同在,他無論往何處去,盡都亨通。他背叛,不肯事奉亞述王。”(王下18:3-7) 第二,以賽亞書的主題順序、和時間順序(歷史背景) 希西家正式即位時25歲,在他即位的第14年,就是39歲的時候,按照命定,他要死了。就在這一年,發生了三件大事,按照“主題式”記載,其順序是:以賽亞書第36-37章:亞述王西拿基立入侵。第38章:“希西家病的要死”。第39章:巴比倫王的兒子米羅達巴但“聽見希西家王病而痊癒,就送書信和禮物給他”。 然而,按照時間前後順序的話,應該是:第38章“希西家王病的要死”,發生最早。接著是第39章巴比倫王的兒子“送書信和禮物給他”。最後才是第36-37章,“亞述王西拿基立入侵”。證據是: (1)在第38章中,“希西家王病的要死”時,以賽亞去見他,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當留遺命與你的家,因為你必死不能活。”但神看見希西家的禱告,“耶和華你祖大衛的神如此說:我聽見你的禱告,看見你的眼淚;我必加增你15年的壽命。並且我要救你脫離亞述王的手,也要保護這城。”(38:1-6) (2)“那時”,第39章記載:巴比倫王的兒子“聽見希西家王病而痊癒,就送書信和禮物給他。”希西家王向巴比倫的使者炫耀“自己寶庫的金子、銀子、香料、貴重的膏油和他武庫的一切軍器,並所有的財寶都給他們看。”這時,王寶庫是充滿的。 (3)但在第36-37章之前,就是亞述王入侵猶大國之前,希西家王向亞述王“服輸”了。他差派使者去見亞述王說:“我有罪了,求你離開我,凡你罰我的,我必承當。於是,亞述王罰猶大王希西家銀子300他連得,金子30他連得。希西家就把耶和華殿裡的和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銀子都給了他、、、將耶和華殿門上的金子和自己包在柱子上的金子 都刮下來給了亞述王。”就這樣,亞述王還不買帳,繼續圍攻耶路撒冷。 所以,經文的內容告訴我們,時間的前後順序是:在希西家王39歲的時候,他本要是要死了。第38章的記述發生在先。耶和華醫治了他,並且應允他“脫離亞述王的手,保護這城(耶路撒冷)”。但是,他在病好以後,非但沒有感謝耶和華;卻向猶大國的世仇巴比倫炫耀自己的財富。 因此,神就將這些財富,在亞述王入侵之前,統統的被“獻給”了將要入侵者。但卻沒有帶來和平、平安;換來的事羞辱。在拿了進貢的金銀財寶之後,“亞述王西拿基立上來攻擊猶大的一切堅固城,將城攻取”。並直接包圍孤零零的耶路撒冷。 第三,從歷史背景中引發的思考 (1)希西家王的父親是壞王亞哈斯;但他自己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我們自己的道路,要由誰來負責? (2)希西家轟轟烈烈的宗教改革,蒙神喜悅。卻在軍事力量、政治統治上軟弱,在外交方面失策;“宗教”和“實際的生活”之間的“平衡”關係是什麼? 按照“主題順序”,我們進入今天學習的第36-39章 第36章的核心內容: (1) 亞述王領軍拉伯沙基第一段講話的內容(4-10): A. 埃及王靠不住(4-6) B. 耶和華神也靠不住(7) A’. 埃及王靠不住(8-10) 結論:我們攻打耶路撒冷,是耶和華的意思。 (2) 拉伯沙基第二段講話內容(13-20) A. 希西家用“神的拯救”欺騙你們(13-15) B. 亞述王的許願是可信的(16-17) C. 沒有任何國家和君王能夠抵擋亞述入侵(18-20) 結論:耶和華也不能救耶路撒冷脫離亞述的手。 第37章的核心內容: (1)希西家王的第一反應:披上麻衣,進了耶和華的殿。讓祭祀長去見先知以賽亞。以及限制的回應(37:1-7) # 思考:為什麼沒有讓祭祀長直接獻祭、求告耶和華? (2)亞述王使者的威脅信。希西家向耶和華面的禱告 (8-20)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唯有你是天下萬國的神。 亞述王使列國變為荒涼,將列國的神像扔在火裏;因為它們本不是神。 現在求你救我們脫離亞述王的手,讓天下萬國知道你是神。 # 思考:這和我們的信仰有沒有直接關係? (3)以賽亞派人帶給希西家的信息(21-35) 第一,對亞述王西拿基立的斥責:攻擊耶和華的必被攻擊(21-30) 第二,對猶大南國的:荒廢的土地必逐步恢復(31-35) … [Read more…]

約書亞記讀經分享9-24

— Elder Tim Self-made decision (Chapter 9) It did not take long for Joshua to make another blunder of not enquiring the Lord for making a decision that fundamentally is against what God told him to do. He thought that making peace with people far away was OK since they may not be living in … [Read more…]

約書亞記讀經分享(5-8章)

— Elder Tim Preparation for battle (Chapter 5) Right after the people had crossed the Jordan, God told Joshua to circumcise all the sons of Israel who grew up in the desert. This command to Joshua is to let the people know that they are a separated people of God and they need to depend … [Read more…]

約書亞記讀經分享(3-4章)

—Elder Tim Crossing the Jordan (Chapter 3) When Israel was ready to cross the Jordan, Joshua instructed the people to follow the ark of the Lord as soon as you see it. This is a clear instruction of getting started only when they see the ark. This should be a good indication of how we … [Read more…]

約書亞記讀經分享(1-2章)

— Elder Tim It is a privilege to share my insights on the book of Joshua with you all! I hope my insights could be somewhat inspirational to you. Most of all, I pray the insights you have gathered will be useful to you in application of truth you have gained. 很抱歉我不方便用中文分享。求神幫助大家看懂我的英文并且可以多使用在你們的生活裏。原神大大的祝福每一位! Introduction Joshua is … [Read more…]

申命記讀經心得(2020-03-06)

–辛立牧師 上週後四天和本週的閱讀經文都是“申命記”。和“民數記”等書卷相比,“申命記”是在進入迦南之前,摩西向民眾重申耶和華的律法。環境要改變了,神的真理哪些方面是重申、哪些方面是更深入的啟示?今天所分享的,就是在新環境下,如何按照新的規定,在神“要立為他名的居所”、“所揀選的地方”敬拜耶和華。 在曠野的時候,以色列會眾按照軍隊行進的方式群聚在一起。12個支派分東、西、南、北四個大營,圍繞著會幕扎寨。他們的居住範圍在數平方公里之內。進入迦南以後,這樣的居住環境徹底改變了。12支派被分配在數百平方公里的城鎮和鄉村居住,會幕將被安置在某座城市,摩西將其命名為“耶和華揀選要立他名的居所”。以色列人的居住環境,也不再是圍繞著會幕;而是被迦南原住民污穢的環境所包圍。 在曠野的生活雖然艱苦,但屬靈環境卻相對單純。在迦南的生活環境雖然富庶,但屬靈環境卻相當複雜。如何使以色列人免於誘惑?摩西在重申律法時,提出了以色列民只能在耶和華所揀選“立為他名的居所”敬拜祂。這就是“中心敬拜”的原則。因此,“申命記”也曾被新派學者懷疑大衛王國以後的作品。他們認為:只有耶路撒冷成為都城、會幕搬到這裡,才可能有“中心敬拜”的原則。而此前,以色列人可以隨己意在丘壇、山崗、青翠樹下敬拜他們心中的神、或敬拜迦南的神。 是耶和華神早就知道以色列人犯罪的事實,因此要設立“中心敬拜”的原則?還是有了“中心敬拜城市耶路撒冷”以後,才有“中心敬拜”原則?“申命記”清楚的闡述了以色列人現在應該做的事情、並準確的預言將來要發生的事情,這就是聖經無誤的重要性:只有遵守神的誡命、以色列人就可以在應許之地安居;若是違背神的誡命,以色列人就會從應許之地被吐出去。 摩西在重申律法時、提出“中心敬拜”的原則,是因為神早就知道以色列民的軟弱。摩西在曠野隨行以色列民40年,也知道他們頑梗悖逆的心。即使以色列民圍繞會幕而居,他們卻屢屢悖逆神。一旦在數百公里的範圍內“散居”,又被迦南人淫亂的偶像崇拜包圍,各樣淫亂的事情都會發生。而聖經記載的歷史教訓中,我們看到這些事情都發生了。 因此,摩西追溯曠野歷史後,特別強調:“看啊,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的所有,都屬耶和華你的神。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了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所以,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去,不可硬著頸項。”(申10:14-16) 除去“心裡的污穢”一定要具體落實,那就是:“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滅了。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的神。”(12:1-4) 在此基礎上,“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支派中,選擇何處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奉獻在那裡。”(12:5-7) 摩西清楚的告誡以色列民,“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揀選的地方去 。。。你要謹守遵行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12:26、28) 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經過曠野近40年的漂流,以色列民將要進入神的應許之地。這一切都是以恩典為基礎的。與此同時,“申命記”清楚地宣告:以色列人要與神建立正確的敬拜關係,他們自己必須付上努力,並且遵守神所安排的具體步驟: 第一步,經歷被神愛的事實、願意活出愛神的生命。 第二步,清除心中的污穢、頑梗的頸項、和行為上的悖逆。 第三步,清理迦南人留下來的外在環境中的一切偶像。 第四步:來到“神為他名所立居所”中敬拜耶和華。 第五步:在神同在的真實中,遵守神的律法、按照神的要求敬拜他。 這樣的教導和我們有什麼樣的關係呢?這是我們要認真思想的: 在耶穌基督的恩典中,我們經歷了被神愛的事實;因此,我們願意活出愛神、愛人的新生命。然而,在我們認識主耶穌之前,舊有世界觀的影響、我們心中的污穢和行為上的悖逆,有沒有被聖靈潔淨呢?我們有沒有清除心中的偶像、驕傲、和個人追求呢?在所處的環境中,各種各樣的思潮,對我們的影響和干擾,有沒有主動的清理呢?對此,我們付出的努力在哪裡呢?這是我們要時常思想的。 我們對婚前性行為、對婚外情、對同性戀、對執政掌權者的態度和標準、對子女教育、對夫妻關係、對人與人的相互尊重、對順服屬靈權柄等具體的事情,和世俗世界觀有沒有區別?區別僅僅在口頭上,還是從我們的生命實際中可以看出來?和世俗世界觀引發的行為之間,我們如果沒有最基本的、可見的不同,我們來到了永生神的教會,能夠帶給我們真實的改變是什麼呢? 弟兄姊妹們,現在北美教會所面臨的,是世俗世界觀影響教會?還是教會影響世界?這是我們能否進入“神為他名所立居所”中,能否進入耶穌基督恩典中敬拜獨一真神的關鍵。這既是“申命記”時代以色列人所面對的現實,也是我們基督徒面對的真實。 求聖靈給我們力量和智慧,在神的旨意中敬拜我們的主!

以賽亞書25-27章

–辛立牧師 第一,以賽亞書第13-24章的總結:  引發從第13章開始審判的終極原因是什麼? 因著神子民犯罪、神審判神子民的同時審判世界,是聖經中很突出的教導。世界犯罪的個事實從來沒有改變過。神將祂所揀選的子民放在世界,就是為了藉此彰顯祂的恩典和救贖。然而,當神子民持續犯罪、失去了是光是鹽的作用,和世界同流合污、羞辱主聖名的時候,神的審判就從神子民開始,並且延伸到列國。  從第13章開始預言的,有不久要發生的審判,有指向末日的最後審判。 首先預言對巴比倫的審判,有指向將要來的,也有指向末日的最後審判:耶和華的日子臨到,必有殘暴、忿恨、烈怒,使這地荒涼,從其中除滅罪人,天上的群宿都不發光;日頭一出就變為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因邪惡刑罰世界,因罪孽刑罰惡人。(13:9-11) 在審判中,神藉著以賽亞啟示了一個重要的真理:在死後世界,“欺壓人的何竟止息、強暴的何竟止息?耶和華折斷了惡人的杖,轄制人的圭”。在人死後的世界,生前的一切榮華富貴都歸於無有,強勢如巴比倫王者,也變得和他殺死、征服的人一樣軟弱:“你下舖的是蟲,上蓋的是蛆。”隨葬的金銀珠寶、包括人殉,一件都帶不走。  在審判中有救贖的審判;在審判中是不可赦免的審判。 雖然埃及、亞述、巴比倫等國,都是以色列的世仇,但對有些審判是有時間限度、並且會被赦免的。但對巴比倫的審判是不可赦免的。當“異象谷中無異象”、神子民在審判時不知悔改,並且說“我們吃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神的審判是嚴厲的:“這罪孽直到你們死,斷不得赦免。”(22:12-14)  審判是為了救贖,即使對外邦人,也是如此: 在宣布對巴比倫、亞述、摩押的審判時,神宣告救贖:“必有寶座因慈愛豎立;必有一位誠誠實實坐在其上,在大衛的帳幕中施行審判,尋求公平,速行公義。”(16:5) 在宣布對大馬色、古實、埃及的審判時,宣告“埃及人要與亞述人一同敬拜(耶和華)。當那日以色列必與埃及、亞述三國一律,使地上的人得福。。。埃及我的百姓、亞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產業都有福了。”(19:23-25) 審判是一個總體;救贖也是一個總體。對審判和救贖的完整歸納是:世上一切與神為敵的都要被審判;回歸的萬國被救贖。Earth (地、地上、大地)這個字出現了17次: 地必全然空虛,盡都荒涼。因為這話是耶和華說的。 地上悲哀、衰殘;世界敗落、衰殘;地上居高位的人也敗落了。 地被其上的居民污穢;因為他們犯了律法,廢了律例,背了永約。 所以,地被咒詛吞滅;住在其上的也顯為有罪。 地上的居民被火焚燒,剩下的人稀少。(24:3-6) 因著神對全地的審判是“整體的”,神的救贖也是對全地(地極)、全世界、全宇宙的。這是以賽亞書超越“以色列人狹隘的民族主義”最深刻的宣告: 這些人要高聲歡呼;他們為耶和華的威嚴從海那邊揚起聲來。 因此你們要在東方榮耀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 我們聽見從地極有人歌唱,說:榮耀歸於義人。”(24:14-16) 第二,審判中的讚美(第25-27章) 在審判中讚美耶和華,在讚美中對神的屬性有更深刻的認識,是以賽亞書的顯著特點。從第25章到第27章中,聖經啟示了最重要的真理:死人要復活。 (1)第25章:惡劣環境中對神的讚美和對神的認識:  審判: 耶和華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尊崇你,我要稱讚你的名。 因為你以忠信誠實行過奇妙的事,成就你古時所定的: 你使城變為亂堆,使堅固城變為荒場, 使外邦人宮殿的城不再為城,永遠不再建造。(25:1-3)  救贖: 因為當強暴人催逼人的時候,如同暴風直吹牆壁。 你就作貧窮人的保障,作貧乏人急難中的保障; 作避風暴的之處,作避炎熱的陰涼。(25:4) 在這山上,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 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並澄清的陳酒設擺筵席。 他又必在這山上,除滅遮蓋萬民之物和遮蔽萬國的帕子。 他已經吞滅死亡直到永遠。 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又除掉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25:6-7) 注意:這裡所描述神在末日的救贖,都是對萬民、萬國、普天下屬於他的子民。這樣的恩典,即是以賽亞先知的時代可以認識,也是指向末世中的彌賽亞時代。 (2)第26章:行審判的路上等候耶和華和死人復活的真理 對26章,有許多非常不同的解釋,特別是對“死人要復活、屍首要興起”的理解。所以,我們一定要從整本聖經的角度來理解神的啟示。26-27章,也被稱為舊約中的“神之城 – City of God” 。  … [Read more…]

修改律法和重申律法

— 辛立牧師 本週前三天的閱讀經文是“民數記”的最後六章;後四天是“申命記”的前十章。“民數記”後幾章的特點是“補充律法”;“申命記”的特點則是“重申律法”。今天,我們通過學習律法的設立和律法的修改,明白神在摩西五經中對我們的教導。 第一,律法設定的超越性 律法體現了神對屬他子民的心意;所以,它是超越文化傳統的。比如,出埃及記等書卷,記載了摩西和亞倫的家族歷史:利未有三個兒子:革順、哥轄、米利拉。哥轄的兒子是暗蘭、以斯哈、希伯崙、烏薛。“暗蘭娶了他父親的妹妹約基別為妻,她給他生了亞倫和摩西。暗蘭一生的歲數是137歲。”(出6:16-20) 以色列人在埃及居留了430年。摩西出埃及時80歲,他生在哥轄之後350年。哥轄活了133歲,所以,他不可能是摩西的祖父;暗蘭也不可能是摩西的父親。(“生”不一定是“生育”)對暗蘭的婚姻,“民數記”有所修改:“哥轄生暗蘭。暗蘭的妻名叫約基別,是利未女子,生在埃及。她給暗蘭生了亞倫、摩西,並他們的姊姊米利暗。”這裏用“利未女子,生在埃及”替代了“他父親的妹妹”。 無論怎麼改,哥轄的妹妹(不知是同父異母、或同父同母)嫁給了他的兒子;或者說:暗蘭娶了自己的姑母。這是不能改變的事實。當以色列人生活在埃及時,這門婚姻或許是允許的。但是,神在西奈山頒布律法時,對這樣的婚姻和性關係,卻是嚴格禁止: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利未記18:6)“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18:12) 所以,聖經真理永遠是真實的、超越的。摩西和亞倫沒有因為家族的歷史,使神的律法與之“協調”,改變神的命令。摩西和亞倫也沒有因為過去的家族歷史,以至於“不符合新頒布律法的規定”,喪失作為帶領者的資格。聖經如實記載了在神的恩典中,耶和華將他的道德屬性,逐步啟示給他的子民,讓我們明白:“舊事已過,一切都變成新的了”。讓每一個“舊人”的生命,都可以從新的起點開始。 第二,律法重申並完善的真實性 既然律法是對舊有傳統中“陳規陋習”的改變;那麼,當律法立定、卻遇到新的問題時,它是否可以新加或修改呢?“民數記”將同一件事情記載了兩遍,並根據不同人的不同要求,建立了新的律法、或者調整了原有的律法: 第27章:1-11節記載:瑪拿西支派中,西羅非哈沒有兒子,只有四個女兒,她們對摩西說:“我們的父親死在曠野,他不與可拉同黨聚集攻擊耶和華,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沒有兒子。為什麼因我們的父親沒有兒子,就把他的名從他族中除掉呢?求你們在我們父親的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民數記27:1-4) 這是一個非常勇敢和堅定信念的要求。首先,分配土地的規定中,沒有女兒在父親名下分配土地的律法;也沒有“罪人死了、沒有兒子,他的女兒可繼承產業”的條文。這4位女子所要求的不僅是土地,更是要求增加新的律法條文。摩西在此前宣佈的律法,都是神主動賜給以色列人的。而在這裡,是女子向神、向摩西要的。 “於是,摩西將她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耶和華曉諭摩西說:西羅非哈的女兒説的有理。你定要在她們父親的弟兄中,把地分給她們為業,要將她們父親的產業歸給她們。”(民數記5-7節)讀到這裡時,我停了下來,心中充滿了對神的感恩。我們的神真偉大!他本為善,他的信實、公義、憐憫永遠長存。 接著,在“民數記”的最後一章,瑪拿西支派的諸長老,就同樣的事情,從另一個角度提出新的問題:按照耶和華的旨意,西羅非哈的女兒可以分得土地。但是,她們如果嫁給別支派的男子,就會把瑪拿西支派所分的土地,按照男子繼承權的習俗,歸為其他支派所有。即使到了60年一度的“禧年”來到,這些土地也不能歸回原來的支派。(36:1-4) 於是,“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的有理。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要嫁同宗支派。。。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都嫁給她們伯叔的兒子。她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支派中,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民數記36:5-12) 摩西完善的律法中,將“唯有男子才能有土地分配權、土地繼承權”的規定予以變動;將這樣的特權也賜給這些尋求他的女子。並且對這些女子的婚姻,從女子的角度和出發點,用了“隨意嫁人”的描述;這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世人無法想像、且做不出來的。 對此,新國際版聖經的註解這樣說:“民數記多次記載神百姓如何抗拒神的恩典、蔑視神的旨意。現在是以一愉快事件結束全文。這些尊貴的女子關心父親的名分,及自己在地業上應有的地位,同時也順服了耶和華的吩咐。” 第三,我們當持守的原則 “民數記”後幾章的特點是“補充律法”;“申命記”的特點是“重申律法”。在“申命記”中,用“愛”來描述耶和華和他子民的關係,非常突出。在愛的關係中,神調整並補充律法;在順服的關係中,我們體會並經歷神的愛。中心思想就是:讓我們認識神的屬性,並由此認識自己。中心原則就是:讓我們在愛神和順服神的關係中,活出與恩典相稱的新生命。這是我們要常常持守的原則,求神賜給我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