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立牧師
第一,第7章開始,9章、10章的完整性
將聖經每卷書分章、分段、加標題,是17世紀宗教改革以後的事情。這樣做有益於我們的記憶;但也會使書卷的完整性被忽視。以賽亞書第10章的內容,和第9章的後半部分聯繫非常密切;同時,其源頭要追溯到第7章的1-9節。
第7章一開始,以賽亞先知就列出了一個準確的時間點、並由此引出一個特別的歷史事件:亞蘭王和以色列王勾結在一起攻擊猶大國,目的是廢掉大衛後裔的王位,要另立一個外族人、或他們的傀儡為王。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這所謀的必立不住,也不得成就。(7:7)並且自己要給不信的亞哈斯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並且宣告: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大光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這都是對以大衛後裔的應許。
那麼,勾結外邦君王的以色列北國要不要被審判?當然要。先知在第7章中預言:65年內,以法蓮必被破壞,不再成為國民。”所以,從第9章8節開始,就是更詳細的預言,神要審判“以色列家,這眾百姓,就是以法蓮和撒馬利亞的居民”(9:12)。
所以,在對北國以色列(以法蓮支派是北國君王繼承中的主要掌權者)審判時,先知以賽亞連著用了四個“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將從9:8 – 10:4節中神的審判,分為四個大段落:
9:8-12節,神要通過亞蘭人、非利士人“吞吃以色列”。。。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亞蘭人曾經在攻擊猶大南國的時候,是北國以色列的朋友,但這時,卻成為神手中的工具。
9:13-17節,神要在一日之內,剪除以色列中的頭/長老和尊貴人和尾/以謊言教人的祭司 。。。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從外到內的審判:領導階層
9:18-21節,神讓百姓之間、支派之間相互攻擊。。。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
10:1-4節,當“不義之律”和“奸詐的判語”擄掠孤兒和寡婦時,神沒有親自討回公義,而是用遠方的災難來審判 。。。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
第二,亞述入侵所代表的審判
神對北國“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不僅是審判,也是給他們悔改的機會。然而,他們仍然不思悔改。在此基礎上,更重的審判必然來到。
(1)從10:5節開始,到14節:神藉著先知宣告:“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杖”,它將用非常暴力的手段踐踏神“所惱怒的百姓”。
這裡要表述的真理是:請思想。
(2)從15節開始,到19節:先知用“斧豈可向用斧砍木的自誇呢”?引出神的主權遠遠高過地上的任何王權。神要審判自誇自大的亞述。
這裡要表述的真理是:請思想。
(3)從20節開始,到32節:以賽亞先知預言了聖經中很重要的真理“餘民的原則”:所剩下的,就是(雅各家)所剩下的,不歸回全能的神。以色列啊,你的百姓雖多如海沙,(唯有)剩下的歸回。
這裡要表述的真理是:請思想。
(注解:以色列北國滅亡的過程,應驗了先知65年的預言:735 BC,以色列北國聯合亞蘭王攻擊南國猶大。722 BC,北國被滅。約670 BC,亞述王將外地人遷入以色列地,他們和少數未被遷到亞述的以色列人通婚,產生了“撒馬利亞”人,使以法蓮不再是個獨特的民族。)
第三,從對比中,神的啟示(10:33-11:16)
(1)聖經的對比:看啊,主萬軍之耶和華以驚嚇消去樹枝;長高的必被砍下,高大的必被伐倒。稠密的樹林他要用鐵器砍下,利巴嫩的樹木必被大能者伐倒。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10:33-11:1)
(2)耶和華的靈(11:2-5):
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
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
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
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
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
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
公義必當他的腰帶,信實必當他肋下的帶子。
(3)彌賽亞的國度 – 千禧年國度如何實現的討論:(11:6-9)
這裡的人和動物,其特點都是:小、幼、羔、吃奶等。特點是:第一,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第二,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
思想:人與人、人與物之間的和好、和睦、和諧,是以“認識耶和華的知識”為基礎。這對我們現在這個彼此傷害的社會,有些教會中彼此不和睦的現象,有非常重要的借鑑;我們對神的認識,對真理的確信,永遠是我們具體應用的基礎。
(4)現實中的實現?預言中的將來?(11:10-16)
這裡的“到那日”,是指什麼時候?這是以賽亞書中、比較難解釋的經文之一了。
第四,三重拯救之歌(12:1-6)
(1)以賽亞書11-12章,有四個“到那日”:
到那日,以色列所剩下的,必歸回全能的神。11:20-23節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11:10節
到那日,你必說:耶和華啊,我要稱謝你。因為你雖向我發怒,你的怒氣卻已轉消,你又安慰我。12:1節
到那日,你們要說:當稱謝耶和華,求告他的名;將他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12:4節
(2)三重拯救之歌和“摩西紅海之歌”的聯繫:
出埃及是聖經中耶和華神最偉大的拯救恩典,也成為整本聖經中有關拯救主題的“原型”,以賽亞先知的“三重拯救”:神是我的拯救;他也成了我的拯救;你們從救恩(原文是“拯救”)的泉源歡然取水。
都和“紅海之歌”密切聯繫:“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我的詩歌;也成了我的拯救。這是我的神,我要讚美他;是我父親的神,我要尊崇他。”(出埃及記15:2)
第二,在這“三重拯救之歌”的讚美中,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信仰的完整性:
首先:神是什麼:看啊,神是我的拯救。
接著:神做什麼:他也成了(has become)我的拯救。
同時:要求我們做什麼:你們必從救恩的源泉歡然取水(will draw)。
第三,第12章中的第一個“到那日”,強調的是個人從神那裡得到的:“到那日,你要說”。第二個“到那日”,強調的是群體所要傳揚的:“到那日,你們要說”:
當稱謝耶和華、求告他的名;
將他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
提說他的名已被尊崇。
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歌,
因他所行的甚是美好,
但願這事普傳天下。
從神哪來得到,一定要靠著神、傳揚神;如果我們只得到、不傳揚、給出去的話,我們就要思想:我真的到了嗎?
第五,以賽亞書1-12章的總結
(1) 犯罪必要被審判(第1、2、3、5、9、10章)
(2) 審判必定帶出救贖(第1、4、8、9章)
(3) 神呼召以賽亞時,認罪悔改和回應呼召的連貫性(第6章)
(4) 神的彌賽亞來拯救“餘民”,他是榮耀、君王式彌賽亞(第7、9章)
(5) 聖靈和彌賽亞救贖的密切關係(第11章)
(6) 我們要以感恩的心,接受並傳揚神的救恩(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