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牧師
因喬治。弗洛伊德事件引發的“黑人生命寶貴”運動,一個中心議題是用抗爭,伸張社會公義。基督徒所要追求的公義,和世人所追求的公義,在內容和方式有沒有相同、不同的地方?我將通過彌迦書6:6-8節的經文,分享我們當持守的基本原則。
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下拜,當獻什麼呢?
其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麼?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麼?
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麼?
為心中的罪獻我所生的麼?
世人啊,耶和華已指示你和為善,
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
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
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主同行。
第一,經文的歷史背景
彌迦是在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年間事奉神;他的信息反應了希西家王宗教改革之前的社會情境。他指出執政者、首領、假先知的罪惡,要求認罪悔改,呼籲回到神的恩典和公義中;預言將要來的救主。這和我們最近閱讀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的歷史背景不同;被擄歸回後的猶太人,失去執政者的地位,也失去了在社會層面落實公義的權柄。
北美基督徒也同此,因為教會已經放棄以主導地位落實社會公義的權柄。我們秉持的社會公義,不被社會所認同和接納。基督徒自己呢?也常從政教分離的角度,把聖經的核心觀念留在教會範圍內。在公開譴責明顯罪惡上“失聲”,在高舉十字架真理上“失光”,已經成為許多教會的現狀,對此,我們要有所瞭解。
第二,以神的“給”和神的“要”為標準
先知彌迦從“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者面前跪拜、獻祭”,開始和神建立關係。先知一連用了5個問句中,包括了燔祭、感謝祭、贖罪祭、贖愆祭。他用了希伯來文學中最常見的問句;看似詢問,其實是強調更深的肯定:這些從人開始的朝見、跪拜、獻祭,無論獻的在多、在寶貴,都不能得到神的悦納。和神建立關係,永遠是從神自己、從神的標準開始。這是最重要的方向;這個方向錯了,一切都錯。
第三,神所“要”的行為和品格是有順序
神和人建立關係,是從先“給”後“要”開始,並且是有順序的。起點:“世人啊,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善”是聖經中第一個出現的道德倫理概念: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好”和“善”是同一個字,基本含義是“賞心悅目”。在創世紀中,聖經連著用了7個“神看著是好的、甚好的”,來描述在他心中眼裡所喜悅的被造物。所以,善、好、賞心悅目,是從神的眼中看,從神的標準定立的。那就是萬物與神關係的和諧;人與神關係的和諧,人與人關係的和諧,人與物質關係的和諧。這一切的和諧,都是以和神的關係為起點、為基礎、為歸宿。
這個標準,耶和華神已經指示給了世人:通過創造,世人應該知道神的存在,無可推諉。通過良心,世人應該知道最基本的普世道德,無可推諉。通過聖經,基督徒應該知道神的特殊恩典,無可推諉。在這個“給”的基礎上,神也是“要”回應、“要”回饋的。
只要你行公義的“行公義”,直譯to do justice – 將公義做出來;這主要是針對個人的行為要求。在彌迦書中,對不公義的行為描述的很具體:非義之財、不公平的天平、詭詐的砝碼、滿行強暴,說謊言等。行公義就是以公義的心和行為積攢財富、用公平的天平砝碼交易、和平待人、誠實無偽。
好憐憫側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特別是針對群體社會中弱勢群體的心和行為。聖經反覆強調,神讓富人、窮人共同存在於這個世界之上,是為了操練富人行善、憐憫的心。因為向窮乏人,特別是孤兒寡婦不求回報的施捨,是替神借貸。聖經從來不提倡“劫富濟貧”式的“替天行道”。
行公義、好憐憫的人,也比較容易自負和驕傲。因此,人與人之間的善行,必須放在神和人的關係中: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主同行 – to walk with your God。行公義、好憐憫的行為,必定要從謙卑的心中發出。這三個特質,都是經由與神同行持守的。所以,與神同行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之心的關鍵。
小結:神對世人,先給後要:先將“何為善”和他的“善”給了我們。並且要我們有個人的回應:行公義。不在個人生活中行公義的人,會用自己的標準和暴力的方式,評判、攻擊別人。即使靠自己行了公義,進入群體生活時,也缺乏憐憫軟弱者的心。按照神所指示的善活出公義的行為,就會繼續在憐憫心上成長,並且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因為我們靠著恩典蒙恩;靠著恩典成聖。
第四,具體應用
美國是移民國家,移民組成決定了政治、文化特色。早期移民來自西歐,民眾信仰傾向於基督教,政治採用三權分立的民主體制。政教分離的“基督教”提倡:信仰屬於個人的事情,公眾事務由民主體制來落實。隨著新移民增多,美國早已成為“多元文化”的國家。基督教只是其中一個文化因素。所以,由早期教會直接影響政治潮流、國家走向,逐步成為教會間接介入公眾事務。比如,現任副總統彭斯是基督徒,但他不能以信仰作為處理國家事務的準則。基督信仰是個人的“私事”,已經成為“定規”。
以“黑人生命寶貴”為口號的運動發展到現在,從造成的破壞中,我們可以看到以“無神論”為起點的“無政府主義”,直接衝擊以“多元文化”為特點的美國公眾生活。除了合法表達個人訴求的遊行被暴力挾持之外,喬治。弗洛伊德的葬禮,也表現出同樣的特質:喬治本人是否基督徒已經不重要,但葬禮要在教堂,主持人也是牧師;信息卻完全脫離基督教的基本道理;充滿了政治因素和冤冤相報的仇恨。
自稱純正信仰的基督徒在這一衝擊中,意見也會不同。當威脅遠離我們時,我們空談的多。切身利益受到威脅時,我們的焦慮多。自身利益和自我中心,給我們戴上了有色眼鏡。取掉基督徒盲點的唯一方式,是神的話。
行公義、好憐憫,離不開明白神已經告訴我們的“何為善”;離不開“以謙卑的心與你的主同行”。這是在教會群體生活中,每一個基督徒都應有、並在同心合意中表現出來的“群體素質”。這樣的共同性越強,我們群體見證的共同力量就越大。這樣的共同性越弱,我們的見證就只能在個人層面。
如果我們的見證在群體層面,言行一致的表達出來,我們就可以用直接的形式:向新聞、向政界、向全社會直接呼籲:認罪悔改信福音,從繼續犯罪的滅亡中歸向神。甚至行使“公民抗爭權”,上街和平遊行,要求公義具體落實;散盡家產,憐憫弱勢群體。然而,教會已經沒有這樣的能力了,教會在很大程度已經被世俗同化了。
比如,前天議長波洛西引用了傳道書的經文,提倡“醫治有時”。昨天,Rick 牧師就用這段經文呼籲:讓我們來醫治吧。沒有人敢在公眾場合直接呼籲:讓我們國家徹底認罪悔改,脫離同性戀的罪惡、脫離婚外同居的罪惡、脫離極端物質主義的罪惡、脫離拜假神的罪惡,在主耶穌基督裡,歸向創造天地萬物的獨一真神。
作為群體,教會在公開譴責明顯罪惡上“失聲”,在高舉十字架真理、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的生命中“失光”,基督徒“行公義、好憐憫”的見證,在大多的情況下,只能停留在個人層面;或者在教會之內了。這雖然是不應該的,卻是現實。
在個人應用層面的起點:不要同流合污,不要用追求公平、公義為口實,參加可能引發暴亂的示威遊行。不買搶來的便宜名牌包,不在罪上與罪人有份。在家裡,管好我們的孩子、勸告我們的大學生,不要用抗爭的方式和政府對抗;學習保護自己。在教會內,體諒軟弱的肢體,容納不同意見;不因觀點差異爭吵,造成教會分裂。
在生活上不追求奢侈;將結餘的錢財通過不同方式,支持弱勢群體。用個人全方位的見證,傳揚純正的福音,並且先從家裡開始。有可能的話,安慰那些保護社會秩序的警察;支持受到疫情、動亂影響的個人。
常常禱告,讓我們不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以致作惡。最大的惡,就是在險惡環境中,失去對神的信心。這是我們要常常互相勉勵的。求神保守看顧我們的心和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