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心得(撒上 2020-04-03)

–辛立牧師 本週的讀經,包括“撒母耳記上”的核心內容。這卷書有許多難懂的地方;正好新生命團契也在查考這卷書,我回答了帶領者的幾個難點。就將“為什麼耶和華對揀選掃羅後悔了”,和大家分享: 聖經有“擬人化”(personification)的寫作方式,是指作者把“不是人的事物、當做人來描述”。比如:“願大水拍手,願諸山在耶和華面前一同歡呼”(詩篇98:8)經文將大水和諸山描述成像人一樣,會拍手、歡呼。 聖經有“擬人格語”(anthropomorphism)的寫作方式,我們很容易將它和“擬人化”相互混淆;其實其間差距很大。“擬人格語是指以描述人的一般用語來描述神,這是聖經描述神的一種方式,跟‘擬人化’所指的把低等事物比擬為人的方式截然不同。聖經使用擬人格語,是因為神使用人能夠明白的語言來描述神自己。”(註1) 比較簡單的比喻方式,是用人體不同的部分來描寫神,例如神的面、眼、膀臂等:“於是,該隱離開神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他的人”;“耶和華對摩西說:耶和華的膀臂豈是縮短了麼”?因為聖經明確的說,神是沒有形象的。所以,我們就不會將這樣的描述,看作“聖經相互矛盾”;而應該從“擬人格語”的文學寫作方式上去理解。 比較複雜、比較深一層的,就是用人的情感等因素來描述神,比如描述神後悔、憂傷、或哭泣等經文: 耶和華就後悔創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6:6) 耶和華的話臨到撒母耳說: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母耳便甚憂傷,終夜哀求耶和華。(撒上15:11) 撒母耳對掃羅說:如此,今日耶和華使以色列國與你斷絕,將這國賜與比你更好的人。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說謊,也不至於後悔;因為他迥非世人,決不後悔。(15:28) 撒母耳直到死的日子,再沒有見掃羅,但撒母耳為掃羅悲傷,是因耶和華後悔立他為以色列的王。(15:35) 為什麼“全知”的神會“後悔”?耶和華不是通過撒母耳告訴掃羅:以色列的大能者不說謊、也不至於後悔嗎?聖經敘述神的後悔、不後悔,是否有矛盾呢? “其實沒有矛盾,明白擬人格語的人知道,後悔和不後悔這兩方面的經文都是對的。神用人能夠明白的話來啟示他自己的心,同時也提醒我們這種擬人格語的描寫,不能完全以人有限的角度來解釋神。”(註2 )我們來看撒母耳記上對“後悔”的描述: 第一,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神的“後悔”,是因為“掃羅轉去不跟從神、不遵守神的命令”。神的後悔,不是因為他做錯了什麼事而引發的後悔。而是因為人離開了他所設定的旨意、心意,未能成就他的“救贖計劃”而“後悔”。這個層面的後悔,即有人可以理解的內容,也有超越人的層面的內容。 第二,“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說謊、也不至於後悔”,是從他永恆的救贖計劃、來描述神的心意:神“要將這國賜給一個比你(掃羅)更好的人”;對此,神決不後悔,也不說謊。這一點,從大衛被揀選、神的救贖計劃從他的後裔、我們的主耶穌身上得以實現,證明了神永恆的心意。 第三,從“平行句”的文學解構來理解“後悔”:在創6:6節中,“耶和華就後悔創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這裡的“後悔”和“憂傷”是平行句;後悔的側重點是憂傷;神看到他所創造的人,因著古蛇誘惑、從亞當犯罪開始,罪惡越演越烈,就後悔、憂傷。 同時,從“上下文”的文學解構來理解“後悔”:在立掃羅為王和掃羅犯罪這件事上,上文是:“撒母耳為掃羅悲傷,是因耶和華後悔立他為以色列的王。”所以,對比撒母耳的情感,神對掃羅的“後悔”中,也有對陷在罪中掃羅的“憂傷”。 總結: 聖經用“擬人格語”的文學表達方式,用“後悔”來描寫神,指出神因為人的改變(或認罪悔改、或執迷不悟)而改變態度。但我們不能把“人後悔”的所有含義,全都推論到神身上。處理“擬人格語”時更當留意。比如說:“人的後悔暗示他先前有錯,但我們不能因此說神先前有錯。聖經說神後悔,乃是以“擬人格語”指出:對悔改之人、對陷入罪中之人,神那充滿感情的回應(註3):神不願意人沈淪,願意人人都悔改。 “聖經使用擬人格語來描述神,是要幫助我們對他的心有更深層的體會,更願意接近他。神的這個心,在主耶穌身上最清楚的表明出來:在他身上,神不僅是擬人格的表示,更是降生為人的啟示。”(註4) 註1、2、3、4,均引自陸蘇河教授“解經有路”一書的81-85頁。

大利拉和參孫的關係,可以看出是明顯的騙局,為什麼参孫卻擺脫不了大利拉的纏繞?

–辛立牧師回答 我們先從人的知識層面來看這個問題:教牧輔導有“如何擺脫上癮的綑綁”這門課。除了理論學習上的難度,實踐操作中的挫折感也很強。具體操作是將“幫助戒酒者”的AA方法,運用在戒毒品、戒賭博、戒色情等方面。要戒除各類“癮-addiction”,除了上癮者認識到其危害性、真心願意戒除外,群體生活中的幫助也是必不可少的。許多人之所以半途而廢、舊病復發,除了主觀因素外,沒有持續、有效的幫助者,也是原因之一。 由此來看参孫:在他新婚之夜,因為打賭、把妻子牽扯進來;賭輸以後,負氣離開新婚妻子,“参孫的妻便歸於参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婚姻、交友失敗後,参孫離開了自己的族群,隻身住在以坦的穴洞。然而,卻被三千猶大支派的人綑綁、交給了世仇非利士人。因著耶和華的靈感動參孫,他用驢腮骨殺死了一千非利士人。 接著,参孫和迦薩的妓女交往。“睡到半夜,起來,將城門的門扇、門框、門閂一起拆下來,扛在肩上,扛到希伯崙前的山頂。”從迦薩到希伯崙,約有60公里的路程;扛在肩上的重量,不下幾百公斤。參孫為什麼這樣做?當然不是表示和猶大支派的親近,而是表示對這個群體強烈的不滿和抗議。從此、參孫和以色列民斷絕了關係。 就在這時,沒有朋友、沒有群體生活、沒有任何人可以相信,也不認識自己需要別人幫助的參孫,“喜愛一個婦人,名叫大利拉”。這時的參孫已經不是剛進入社會的少年,也不是剛進入婚姻的青年;而是作了20年孤獨士師,大約40歲的中年人。參孫一生只對兩個人喜悅、喜愛,一個是他因打賭失去的妻子,一個是大利拉。 我們從旁可以看出:大利拉在非利士首領提出豐厚金錢的誘惑下,“誆哄參孫”,打探“有那麼大力量”的秘密,並且會毫不猶豫的出賣他。但是,當事者的參孫卻看不到這一事實。他既沒有朋友提醒、也沒有親人幫助,在他人生的圈子裡,只有大利拉。參孫除了喜愛這個婦人、離不開她之外,他也沒有別的地方可以去。 參孫名為以色列的士師;實際上,他只是一個孤獨的孤膽英雄。在他一生中,從來沒有與別人合作而得勝的經歷。在關鍵時刻,參孫有來自聖靈、攻克仇敵的幫助,但卻沒有來自屬靈群體的支持。這不僅是參孫之所以失敗、也是當時以色列人之所以失敗的悲劇。 神子民要在生命上成長、事奉上有果效,需要許多必須的條件,最基本的是三方面:神的話、神的靈、群體生活中榮神益人的生命見證。 神的話通過聖經啟示給我們,是我們認識神的屬性、明白神的心意、按照神的要求去行的具體要求和標準。這是生命成長和有效事奉最為基本的。神的靈是我們全面明白神的話,活出神的話、事奉神、事奉人的能力來源。這兩者又是密切聯繫的。主耶穌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主也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約16:13) 神的話和神的靈在我們生活中的完整落實,是在屬靈群體生活中體現出來、並以此見證神的榮耀。彼此相愛、彼此幫助、共同成長的群體生活,是將神的話活出來、被神的靈幫助、榮神益人的真實環境。沒有這個基礎,我們就很難完整的明白神的話、也很難穩定的在聖靈的幫助中,落實生命成長、顯明有效事奉。 以此來看參孫,我們就知道他有許多缺失。神的話、特別是神對拿細耳人的要求,他是知道的;神的靈也賜給他有力事奉的能力;但是,缺少了聖潔的群體生活,他對神的認識、對神所要求的事奉、對從罪惡生活中的脫離,都缺乏能力;也缺少幫助。因此,在以“大利拉”所代表的“淫亂之罪”中無力擺脫、越陷越深;以至於失去了許多福分。 然而,神的恩典卻沒有離開參孫;在他失去雙眼、失去能力,但卻認罪悔改的時候,神的靈再次充滿他,使他能夠站起來,用生命作了最後一搏。這或許是我們可以學習的,更多是我們要作為借鑑的:我要如何事奉神?求神賜給我們智慧和能力。

進入迦南後的一場內戰

–辛立牧師 本週閱讀的經文包括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內容很多,寫什麼內容呢?我就根據上週的讀經心得,繼續就“中生代領袖在哪裡”這個題目,先回顧歷史、再學習士師記第19-21章的記述。 經過38年半的曠野漂流,第一次數點的60多萬男丁都死了。以色列人來到摩押曠野,第二次數點兵丁。這時的60萬人、年齡在20-58歲之間。又經過20多年爭戰,以色列人在戰略上攻佔了迦南;名義上分配了土地。不久,110歲的約書亞過世;經過曠野、攻取迦南的戰士們,年齡在40-80歲之間。 接著,80歲左右的長老們相繼過世;40-60歲的這批戰士,未能將殘存的迦南人趕出去;也沒有承傳信仰,他們卻發動了一場內戰。結果,以色列死了6萬5千多人。這是以色列有史以來,死亡人數最多的內戰。這段歷史記載在士師記第19-21章。 士師記用“包夾式”的方式,將士師的300多年的歷史“包”在其中:開始的第1-2章、和結尾的第17-21章,發生在同一個歷史年代。第1-2章的重點是“兩個英雄家族”:猶大和以法蓮。第17-21章的重點,都和“兩個利未祭司”有關。我們要看的,是第二個利未祭祀。 首先,我們來看第19-21章的歷史年代:當時,“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侍立在約櫃前”(士20:27)。在摩西時代,非尼哈“以我(神)的忌邪為心”,殺死了行淫亂的米甸女子和西緬支派首領,神將“平安的約”和“永遠當祭祀職任的約”賜給他和他的後裔。(民25:6-13)在大祭司以利亞撒死後(書24:33),非尼哈繼任,這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的早期歷史。 這時,有“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妾行淫離開丈夫”;在父家住了四個月。“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對行淫的婦女如何處置,律法規定的很清楚。利未人不按照律法進行判別、處理,卻“用好話勸她回來”。在這一點上,利未人違背了律法。 在女子的家中,那人的岳父款請招待這個利未人5天;直到第5天“日頭偏西”時,他們才啟程。行在路上,日頭落了。他們要在便雅憫支派的基比亞住宿,卻無人接待;只有一個外鄉老人接待了他們。然而,天使在所多瑪所遭遇的事情,發生在他們身上:城中的匪徒要和利未人交合,接待他們的老人提出:“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那些匪類不聽,於是,“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用好話勸回來的女子,就這樣被丈夫交給了一群匪徒。 女子被蹂躪了整整一個晚上,天快亮時回到住宿的房子外,直到天亮。在此期間,屋內的利未人沒有任何回應。天亮之後,看見女人兩手搭在門上,那是敲門的動作!利未人直接叫婦女起來,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橫放在驢上、活人也會被憋死),起身回本處去了。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到以色列的四境。 冷酷無情、極端殘忍的行為,和“用好話勸她回來”的丈夫、與岳父“坐下一同吃喝”的女婿、在基比亞老人家裡“心裏正歡暢”的客人,如何連結在一起?這就是進入迦南之初的一個利未人,掌管祭祀、通曉律法的祭祀家族一員的真實生命景況。 用妾的屍體作為發起戰爭的傳令時,這個利未人說:“我和我的妾到了便雅憫的基比亞住宿。基比亞人夜間起來圍了我住的房子,想要殺我,又將我的妾強姦致死。我就把我妾的屍身切成塊子,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人得為業的全地,因為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行了兇淫醜惡的事。你們以色列人都當籌劃商議。”(士20:4-7) 挑起民眾情緒時,這個利未人的特點:第一,妾因行淫回父家,他用好言將她勸回。第二,在匪類圍攻時,他將女子交給他們,用女子的生命保存了自己。第三,女子凌晨回來時,沒有人給她開門。第四,將女子橫放在驢上之前,沒有任何搶救。第五,用刀將人的屍體切為十二塊,非常殘暴。 對此,民眾沒有多問,卻“都起來、如同一人,說:我們連一人都不回自己帳篷、自己房屋去。我們向基比亞人必這樣行,照所掣的籤攻擊他們。”鏖戰中,便雅憫人先殺死了以色列人四萬精兵。接著,以色列人殺了便雅憫兩萬五千多精兵,只有六百人逃生。“以色列人又轉向便雅憫地,將各城的人和牲畜,都用刀殺盡,又放火燒了一切城邑。”這是以色列人歷史上死亡最多、破壞力最大的內戰。 聖經用發生在同一個歷史事件進行對比:在眾支派攻佔不下迦南之城邑、殺不盡迦南殘存居民時(1-2章),他們內斗的兇殘卻是不問情由、互不相讓、趕盡殺絕(19-21章)。以至於徹底傷了元氣與和氣,哪有力量與真正的仇敵爭戰?為什麼約書亞、以利亞撒等老一代剛離世,大祭司非尼哈、俄陀聶等勇士仍然健在,以色列人內部竟出現這樣的事? 聖經從一個利未人之妾引發的戰爭,要告訴我們最基本的教訓是:當“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侍奉諸巴力,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時,作惡的心所想、行惡的手所做的就會越來越殘酷。這樣的殘酷性總是先從自己人的爭鬥中開始爆發,內鬥帶來的傷害遠在外敵帶來的欺凌之前。 求神使我們儆醒!

讀經心得(2020-03-20)

–辛牧師 本週的讀經心得是從“約書亞記”的22-24章開始,結束於“士師記”的第18章。正好,我們主日的講道也是“家人傳家業 – 生兒女”的主題。因此,我的讀經心得就專注於“約書亞記”和“士師記”的交接經文中。 第一,約書亞的臨終託付和以色列百姓的回應 約書亞年老、即將“要走世人必走的路”時,將以色列眾支派的長老、族長、審判官,並官長聚集在一起,向他們講了“語重心長”的臨終託付。約書亞追溯以色列的歷史:古時,亞伯拉罕的父親他拉,在大河那邊“侍奉別神”。不是因為這個家族有“純正優良的信仰傳統”,而是因著神的恩典和應許,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逐步成為一個民族。再經歷了“出埃及”的救贖和曠野漂流,得以進入應許之地。 現在,以色列人選擇事奉的對象:大河那邊祖先的神;埃及地的諸神;迦南地亞摩利人的諸神;帶領他們出埃及的耶和華。對此,以色列百姓回答說:“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侍奉別神 。。。所以,我們必事奉耶和華,因為他是我們的神。” 但是,約書亞給他們“潑了一頭涼水”:“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因為他是聖潔的神、是嫉邪的神,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你們若離棄耶和華去侍奉外邦神,耶和華在降福之後,必轉而降禍與你們,把你們滅絕。”對這樣嚴厲的警告,百姓回答說:“我們必事奉耶和華我們的神,聽從他的話。”於是,約書亞和以色列百姓立約,將這些話都寫在神的律法書上,有獎一塊大石頭立在橡樹下耶和華的聖所旁邊為證據。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前,是一個非常“年輕的民族”。在數點的60萬軍隊中,除了約書亞和迦勒,最年長的只有58歲、年輕的20歲。征服迦南用了20多年時間,當時以色列的領導階層、仍然算是“比較年輕”。對他們來說,“舊有惡習、傳統假宗教”的影響,相對還算比較少。但是,約書亞的警告卻涵蓋了數百年的“歷史包袱”:大河那邊先祖他拉拜的假神、埃及的諸假神,以及亞摩利人的諸假神。 第二,進入迦南的新一代 征服迦南是經歷過曠野漂流的一代人完成的。在約書亞的帶領下,以色列人用20多年時間,在“戰略上”征服了迦南:消滅了各個城邦中的“王家部隊”;將土地分配給各支派。接著要進行的是在“戰術上”征服迦南:將原居民從滅絕或趕出去。以色列人在決定性戰役取勝後,在局部爭戰中失敗了。猶大、以法蓮、便雅憫和但,都沒有將迦南人趕出去。因此,神允許這些“殘存之民”留在本土,成為以色列人“肋下的荊棘”。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以色列人和耶和華的關係出現了變化:“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侍奉耶和華。”等約書亞過世,“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士2:7-10) 約書亞過世時,隨他進迦南的男子,年長的80歲、年輕的40歲。隨著他的過世的,接著過世應該是年長的這批人。“別的世代興起”、這是“哪個世代”?我思想最多的,就是為什麼經過曠野的這一代人,在40歲到80歲人之間形成了斷層。比如,約書亞過世後、迦勒也隨著過世了;但迦勒的堂弟兼女婿俄陀聶仍然活著。這一批中年人在信仰承傳上起著什麼作用? 當在信仰承傳上失去影響力的一代出現時,其後果就是“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別的世代”的特點是:“他們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這裡的關鍵是“知道”這個字。“知道”這個字,和合本聖經翻譯最多的是“認識”。它基本有三層含義:頭腦上知道、認識;通過實踐和經驗知道、認識;關係中的知道和認識。 第一層,頭腦上的“知道”,是從“聽說過、知道”事實開始;進一步就是對這一事實更深入的“認識”:前因後果、屬性、意義、目的等。“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不是指他們沒有“聽說過”耶和華的名字;而是特指他們不知道耶和華的屬性,不認識神的救贖恩典和真理。 第二層,實踐和經驗層面的“知道、認識”,就是將頭腦層面的知識,應用在自己的實際生活中,在經歷中更深入的明白所“認識”的對象、積累對真理的理解、了解。“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是指這批人從來沒有將對耶和華的認識,付諸自己的實際生活;並由此得來對神的“知道、認識”。 第三層,關係上的“知道、認識”,是希伯來聖經獨特的啟示。“知道”在聖經中最早出現,是亞當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後,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但在這時,亞當和神的關係卻斷絕了。接著,聖經記載: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同居。“同居”和“認識”是一個字。這裡的“認識”不僅是頭腦知識、也不僅停留在實踐層面;而是在親密關係中的“彼此相知”。 所以,按照聖經所賦予“知道、認識”的含義,“新的世代興起”,他們或許聽說過耶和華的名字,卻不知道這名字的意義和屬性;他們沒有將對神的認識付諸實踐,更沒有和神建立密切關係。因此,聖經用“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所行的事”為順序,告訴一件事實:當人們不“認識”耶和華的時候,就不可能“知道”耶和華的作為。 第三,為什麼?怎麼辦? ”不認識耶和華、不知道耶和華所行的事”的一代人興起了,怎麼辦?神興起了士師。士師解決了以色列人屬靈的貧窮和生活的困境嗎?這是我們在閱讀時,自己要思考的。求神給我們知識(知識是“認識、知道”的名詞型態)。

為什麼聖經這麼詳細的記載分地的情況。

–辛立牧師 上週讀經的回應中,有弟兄姊妹問到:“為什麼聖經這麼詳細的記載分地的情況。”我就從“聖經神學”的角度,和大家有些分享。 什麼是“聖經神學”的特點?那就是神在特定的歷史階段,通過這一時段的人所能理解的語言、背景、需要,來啟示祂的真理。這些真理是“一貫性全備真理的環節;也是“一貫性真理”的內容。 在從亞伯拉罕開始,神啟示了他要拯救人類的計畫:通過亞伯拉罕及其後裔,萬國萬民要蒙福。神對亞伯拉罕賜福的特點是:後裔、土地、律法。從“出埃及”開始,這樣的應許就逐步展開:在埃及,神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沒有因為埃及法老的陰謀而被消滅;在曠野,亞伯拉罕的後裔沒有因著人的悖逆而滅絕。律法在西奈山和隨後的重申中逐步啟示,會幕為中心的敬拜得以建立。進入約書亞時代,“地土”的應許也將逐步落實。 清楚的記載分地的詳細內容,不僅對當時的以色列人至為重要,對其後代也非常重要。因為土地不是某一個家族、氏族、宗派的;而是屬於耶和華的。分得土地的人只是“代管者”;所以,清楚的地界和清楚的職責密不可分。同時,在保守神所賜的地土時,不侵犯別人的職責、謹守地界等,都有詳細的規定。神應許中“律法、後裔”的落實,都要通過“地土”的具體分配而落實。這是在出埃及、進迦南的特定歷史階段,“聖經神學”中所啟示的內容。 聯繫個人實際、落實在具體應用上,就是我們的生活,也必須包括這三方面:神的話語和應許(律法);我們的信仰傳承(後裔、傳福音);基本生活的保障(古代的地土、現實的薪水)。這都是耶和華所賜。 就像我們找一份工作,首先要考慮的可能是“是否合乎所學”、“是否有前途”‘最實際的,也可能是薪水多少。有了工作以後,每週、每個月接到薪水單的時候,如果突然少了1000塊錢,我們的反應是什麼?著急不著急?將此和約書亞時代的分土地相聯繫,我們在閱讀的時候,就多了一點點“同理心”。 同時,“地土”的應許也預表著我們在神的生命冊上有“產業權”。摩西五經反覆強調:我們是神的產業、神為我們預備產業;詩篇中反覆詠唱:神是我們的產業、我們杯中的分。這些都和“分土地”、土地繼承權有密切的聯繫。主耶穌引用“禧年”來落實神的救贖,也是從50年時“土地歸回原主”的典故,展現父神救贖的恩典。(路4:19) 我每年一度的閱讀聖經,都是一字不漏;特別是閱讀這些分土地、家譜等記載。我給自己的鼓勵是:我在閱讀天上分給我的財富!我在閱讀我的名字是否在生命冊上!我閱讀這些人的許多事跡,人都記不住了、都不感興趣了;但是神都記著。因此,就增加了我對救恩、對神的相信和感謝。謝謝大家!多多討論,彼此交流,共同長進。

約書亞記讀經分享9-24

— Elder Tim Self-made decision (Chapter 9) It did not take long for Joshua to make another blunder of not enquiring the Lord for making a decision that fundamentally is against what God told him to do. He thought that making peace with people far away was OK since they may not be living in … [Read more…]

約書亞記讀經分享(5-8章)

— Elder Tim Preparation for battle (Chapter 5) Right after the people had crossed the Jordan, God told Joshua to circumcise all the sons of Israel who grew up in the desert. This command to Joshua is to let the people know that they are a separated people of God and they need to depend … [Read more…]

約書亞記讀經分享(3-4章)

—Elder Tim Crossing the Jordan (Chapter 3) When Israel was ready to cross the Jordan, Joshua instructed the people to follow the ark of the Lord as soon as you see it. This is a clear instruction of getting started only when they see the ark. This should be a good indication of how we … [Read more…]

約書亞記讀經分享(1-2章)

— Elder Tim It is a privilege to share my insights on the book of Joshua with you all! I hope my insights could be somewhat inspirational to you. Most of all, I pray the insights you have gathered will be useful to you in application of truth you have gained. 很抱歉我不方便用中文分享。求神幫助大家看懂我的英文并且可以多使用在你們的生活裏。原神大大的祝福每一位! Introduction Joshua is … [Read more…]

申命記讀經心得(2020-03-06)

–辛立牧師 上週後四天和本週的閱讀經文都是“申命記”。和“民數記”等書卷相比,“申命記”是在進入迦南之前,摩西向民眾重申耶和華的律法。環境要改變了,神的真理哪些方面是重申、哪些方面是更深入的啟示?今天所分享的,就是在新環境下,如何按照新的規定,在神“要立為他名的居所”、“所揀選的地方”敬拜耶和華。 在曠野的時候,以色列會眾按照軍隊行進的方式群聚在一起。12個支派分東、西、南、北四個大營,圍繞著會幕扎寨。他們的居住範圍在數平方公里之內。進入迦南以後,這樣的居住環境徹底改變了。12支派被分配在數百平方公里的城鎮和鄉村居住,會幕將被安置在某座城市,摩西將其命名為“耶和華揀選要立他名的居所”。以色列人的居住環境,也不再是圍繞著會幕;而是被迦南原住民污穢的環境所包圍。 在曠野的生活雖然艱苦,但屬靈環境卻相對單純。在迦南的生活環境雖然富庶,但屬靈環境卻相當複雜。如何使以色列人免於誘惑?摩西在重申律法時,提出了以色列民只能在耶和華所揀選“立為他名的居所”敬拜祂。這就是“中心敬拜”的原則。因此,“申命記”也曾被新派學者懷疑大衛王國以後的作品。他們認為:只有耶路撒冷成為都城、會幕搬到這裡,才可能有“中心敬拜”的原則。而此前,以色列人可以隨己意在丘壇、山崗、青翠樹下敬拜他們心中的神、或敬拜迦南的神。 是耶和華神早就知道以色列人犯罪的事實,因此要設立“中心敬拜”的原則?還是有了“中心敬拜城市耶路撒冷”以後,才有“中心敬拜”原則?“申命記”清楚的闡述了以色列人現在應該做的事情、並準確的預言將來要發生的事情,這就是聖經無誤的重要性:只有遵守神的誡命、以色列人就可以在應許之地安居;若是違背神的誡命,以色列人就會從應許之地被吐出去。 摩西在重申律法時、提出“中心敬拜”的原則,是因為神早就知道以色列民的軟弱。摩西在曠野隨行以色列民40年,也知道他們頑梗悖逆的心。即使以色列民圍繞會幕而居,他們卻屢屢悖逆神。一旦在數百公里的範圍內“散居”,又被迦南人淫亂的偶像崇拜包圍,各樣淫亂的事情都會發生。而聖經記載的歷史教訓中,我們看到這些事情都發生了。 因此,摩西追溯曠野歷史後,特別強調:“看啊,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的所有,都屬耶和華你的神。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了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所以,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去,不可硬著頸項。”(申10:14-16) 除去“心裡的污穢”一定要具體落實,那就是:“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滅了。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的神。”(12:1-4) 在此基礎上,“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支派中,選擇何處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奉獻在那裡。”(12:5-7) 摩西清楚的告誡以色列民,“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揀選的地方去 。。。你要謹守遵行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12:26、28) 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經過曠野近40年的漂流,以色列民將要進入神的應許之地。這一切都是以恩典為基礎的。與此同時,“申命記”清楚地宣告:以色列人要與神建立正確的敬拜關係,他們自己必須付上努力,並且遵守神所安排的具體步驟: 第一步,經歷被神愛的事實、願意活出愛神的生命。 第二步,清除心中的污穢、頑梗的頸項、和行為上的悖逆。 第三步,清理迦南人留下來的外在環境中的一切偶像。 第四步:來到“神為他名所立居所”中敬拜耶和華。 第五步:在神同在的真實中,遵守神的律法、按照神的要求敬拜他。 這樣的教導和我們有什麼樣的關係呢?這是我們要認真思想的: 在耶穌基督的恩典中,我們經歷了被神愛的事實;因此,我們願意活出愛神、愛人的新生命。然而,在我們認識主耶穌之前,舊有世界觀的影響、我們心中的污穢和行為上的悖逆,有沒有被聖靈潔淨呢?我們有沒有清除心中的偶像、驕傲、和個人追求呢?在所處的環境中,各種各樣的思潮,對我們的影響和干擾,有沒有主動的清理呢?對此,我們付出的努力在哪裡呢?這是我們要時常思想的。 我們對婚前性行為、對婚外情、對同性戀、對執政掌權者的態度和標準、對子女教育、對夫妻關係、對人與人的相互尊重、對順服屬靈權柄等具體的事情,和世俗世界觀有沒有區別?區別僅僅在口頭上,還是從我們的生命實際中可以看出來?和世俗世界觀引發的行為之間,我們如果沒有最基本的、可見的不同,我們來到了永生神的教會,能夠帶給我們真實的改變是什麼呢? 弟兄姊妹們,現在北美教會所面臨的,是世俗世界觀影響教會?還是教會影響世界?這是我們能否進入“神為他名所立居所”中,能否進入耶穌基督恩典中敬拜獨一真神的關鍵。這既是“申命記”時代以色列人所面對的現實,也是我們基督徒面對的真實。 求聖靈給我們力量和智慧,在神的旨意中敬拜我們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