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2)全書的大綱

第一,以賽亞書中關乎耶和華神的真理

(1)以色列的聖者

在以賽亞書、以及整本舊約聖經中,“聖”的基本概念乃是“不同”- 這樣“不同”的定義不是“對比”之後得出“與什麼不一樣”的不同;而是“顯為獨特”(“因什麼”而不一樣)。從這個角度而言,所有的神明都是聖的;因為他們都各有獨特的本質、範疇和活動。而凡將自己的生命獻給這些神明的,也都是“聖的”;因為他們屬於那獨特的範疇。就像創世紀38:20節中,猶大的兒媳婦他瑪被稱為“聖女”(中文翻譯其成“妓女”,是不準確的)。

按照聖經的理解,主耶和華的獨特性在於他的倫理和道德(古代近東文化、希臘文化中,所有的神袛是沒有倫理道德規範的)。以賽亞承襲了這個觀點、並加以發揮:他在6:3節的“三疊聖哉”,等於是一種定義性的說法,就是這聖節乃是最最該機、包羅萬象的。因此,耶和華神成了所有罪惡的最大威脅(因為他是由最高道德標準的神;他的標準任何假神、任何人都達不到)。

以賽亞實在是最會講論神     聖節的先知。例如,他用形容詞“聖(qados)”來描述耶和華、多國所有舊約其他部分的總和,又把它聚集成一個頭銜:以色列的聖者;這可能是他發明的;亦是以賽亞文學的特色。這個頭銜在以賽亞書中出現25次,而在其餘的舊約書卷中,只用了7次。(莫德“以賽亞書解經”p. 27-28)

注:希伯來文使用重複語,或表達最高境界。如耶和華神叮嚀亞當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因為你吃的日子死、死”(創2“17)“純金“的原文是“金金”;也可表達全備性(王下25:15)。“許多石漆坑”的原文“坑坑”(創14:10)。但在希伯來聖經中,這裡是唯一的一次用“三重”的方式來描述“聖”(新約中唯一“三重聖哉”是在啟示錄中天上的敬拜)。先知彷彿是說,神的聖節是人的心思完全無法領會的,必須發明一種“超最高級”的說法才足以表達;而且這種超越的聖潔,乃是神的全備真理。

和“聖- qados”先關的字 qadas,意思或是“明亮”,指神的不可親近(詩篇104:2;提前6:16)。或是指“分別”(我們常用的“分別為聖”)、即神與眾不同的本質、本性;使他和萬物相隔相分別、成為那獨特的一位。(莫德“以賽亞書解經”p.87-88)

(2)萬軍之耶和華

從“創世紀”到“士師記”,希伯來聖經從來沒有提及“萬軍之耶和華”這一名號。最早出現是在撒母耳記上1:3。根據死海古卷中“撒迦利亞書”的希臘譯本,將其中所用的“萬軍之耶和華”、翻譯為“天上諸軍之主”。那麼,“萬軍”就是指天使天兵;或者天

上的超然存在者。

撒母耳記下6:18節中,大衛將神的約櫃運回耶路撒冷,並奉“萬軍之耶和華”之名祝福。在大衛的禱告中說道“萬軍之耶和華是治理以色列的神”。“萬軍”也可以指天上的萬象、天上的眾星辰;即萬象是萬軍。因此,“萬軍”就成為宇宙性的範圍。有的學者認為,“萬軍”是隱性多數詞,可以作“權利”解釋。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也可以翻譯成“全能的神”,他有一切的權能,可見的和不可見的;在天地之間、又在天地之上。他的權能是無窮無盡的。(參考唐佑之“十二先知書(4),p.59-60)

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時,聖經將他們描述為“耶和華的軍隊”。君王對自己的軍隊有絕對的統治權;這樣的軍隊在天上包括神所創造的萬象、日月星辰、超然存在物;在地上包括屬於他的子民。所以,“萬軍之耶和華”是指神對天地萬物的絕對統治權柄。人類的歷史、我們的命運由神統管,比一切都穩妥;這是聖經的一貫教導。

(3)以馬內利

以賽亞書中對神啟示、特別是對神救贖恩典的啟示最重要的經文,就是神自己要給悖逆的猶大王亞哈斯一個兆頭:“因此,主自己要給妳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

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7:14)在對這個翻譯進行更進一步的解釋之前,我們來看“神同在”這個主題。

在聖經中,從摩西五經就開始展現神對犯罪後的亞當、以及人類的救贖;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應許就是有關“神的同在”。神同在首先是神對人的應許。耶和華對以撒說“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神同在也是可以看見的事實:亞比米勒王對以撒說:我們明明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約瑟的主人看見“耶和華與他同在”。這些聖經在初期歷史中所啟示的“神同在”,多是以物質賜福的現象表達出來。

從救贖歷史的“漸啟明”過程中,神同在逐步展現為:“我必與你(摩西)同在”;摩西將以色列民從埃及帶出來,並且在這山上敬拜耶和華,就是“神同在”的證據。所以,帶領他們的雲柱火柱,表明神同在。建立會幕,表明神同在。神揀選大衛、並立他的後裔繼承王位、建立聖殿,表明神同在。

但最重要的,就是以賽亞先知在猶大南國面臨滅亡的時候,用神主動要給猶大的兆頭表明“神同在”- 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的希伯來原文是由兩個詞組成:以馬內(yimanu)、雅(El)。和合本聖經中括號中的解釋:神與我們同在,是譯者加進去的。根據陸蘇河教授的理解和翻譯,這兩個希伯來詞組也以翻譯為:與我們同在的是神。

從以賽亞書第四章開始的連續啟示來看,翻譯為“與我們同在的是神”,更合乎聖經所要表達的真理。“與我們同在的是神”,就和神以會幕、以雲柱火柱、以聖殿、以可見的物質賜福“同在”的形式,有本質的不同。

(4)耶和華是自隱的神、也是自我啟示被人尋見的神

以賽亞書45:15節論到: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實在是自隱的神。這曾經是聖經中最難翻譯的一段經文;以至於希臘文本、亞蘭文本的舊約聖經,都沒有翻譯這句話。

同時,耶和華神又是自顯的神,想尋求他的人顯現;這也是以賽亞書的中心內容。

第二,以賽亞先知蒙呼召(6:1-13)

在以賽亞書1:1節中提到:“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的時候,亞摩斯的日子以賽亞得默示,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這裡所指,應該是先知事奉的總時間、而不是先知開始事奉的時間。因為從藉著描述的,“你們的田地被外邦人傾覆。。。僅存錫安城”,都不是烏西雅統治、烏西雅和約坦共同執政時的景況。所以,我們可以這樣理解,以賽亞的事奉,是從他被耶和華神呼召而展開的。第1章所描述的,不是他進入事奉最初期的寫照。因此,以賽亞書第6章中蒙呼召,是全書的起點。

以賽亞先知蒙呼召,是和烏西雅的死(即主前740年)相聯繫的。因此,第6章中的1-13節所記載的,實際發生年代最早,卻編在1-5章之後。這樣的編排,是為了使讀者對以賽亞先知所要傳講對象的屬靈光景和責任,先給予清楚的說明。

而且,以賽亞先知被呼召(第6章),也被列在第1-12章的中央,作為全書第一大部分的核心,突出神的呼召永遠重於人的責任。這一點,也是整卷以賽亞書的主軸。

第一,“當烏西雅王崩的那年,我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聖經用非常突出的語言,描述一個曾帶個猶大南國昌盛的“死王”,和永遠坐在“高高寶座”上的永生之主,形成鮮明的對比:我們是被權利的遮蓋來保護?還是被神的榮耀所遮蓋?這也是人類、特別是神子民要思想的。

第二,撒拉弗“彼此互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他的榮光充滿全地。”天使這樣一連三次的讚美,為的是強調神的完全聖節;(或者是強調三位一體?)對此,學者們有不同程度的表述。

第三,先知的舊有光景、和被神改變的事實:

(1)那時我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

(2)撒拉弗用壇上的火炭潔淨了先知的嘴唇。

(3)此時,神詢問:我可以差遣誰呢?誰可以為我們去呢?先知回答說:我在這裡,  請差遣我。

第四,先知所面臨的實際:

以賽亞先知所遇到的百姓,在他被差遣之前,耶和華神就知道。這裡的難點是,百姓聽見卻不明白、看見卻不曉得;是自己的原因?還是耶和華“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這也是耶和華差遣摩西時,對法老的預言。這百姓心蒙脂油,難道神不願意他們悔改嗎?事實上,這幾段經文是要讓以賽亞知道,他的事工將會十分困難;他的教導在以色列被毀之前很少有人會回應。在經文中,聖經並沒有否定人的責任:“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

聖經強調的,是神對選民歷史的統治。人的心硬從終極來說,都在神的掌管之中;邪惡最終不能脫離神的掌管和審判。人的拒絕或邪靈對人的影響,都不能破壞神的計劃。(留心:以賽亞的聽眾所處的多神環境)

第五,問題解答:第8節中的“我們”,有三種解釋:

(1)指神和其他天使(代表學者:Oswall, Motyer, Kell, and Delizsch, Clements);同時也想以賽亞暗示,神並不想差遣天使。

(2)和創1:26中的“我們”一樣,是威嚴的複數,雖然沒有明說“三位一體”,但暗指多個位格。

(3)指完全的複數,是神對自己說話,即對舊約中被視為神自己的聖靈說話。

第六,我們的應用:如何將神對以賽亞的呼召、先知被潔淨的真實、先知所面臨的實際,和我們今天基督徒的生活相聯繫?這是很具體的問題:

  • 我們如何從對世界的期盼中、轉向對神的信靠。
  • 如何潔淨我們的嘴唇和生命,並回應神的呼召:我在這裡!
  • 如何在傳福音、遇到心蒙脂油、耳朵發沈、眼睛發昏的聽眾時,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第三,以賽亞書第一章的主題

從以賽亞書整卷書的寫作和編排順序來講,第一章在時間順序上不是首先發生的;其內容主要是在亞哈斯王統治時代的光景;但是,他所揭示的,卻是整卷書的內容所要揭示的先知以提問的方式所表述出來書卷的核心:“你曾發怒、我們仍犯罪;這景況已久,我們還能得救嗎?”

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說,在第六章耶和華神顯現、以賽亞先知被呼召的基礎上,以賽亞書第一章是全書的引言;它不只提供了全書結構性的概覽,以賽亞書重要的主題,可以在第一章中一窺其貌;這些,也是和第六章密切關聯的。

(1)民的失喪

以色列民失喪的原因可歸於“不認識神”(第3節);被詳細說明就是:“離棄耶和華”和“藐視以色列的聖者”(第4節)。他們滿足對神膚淺的了解,不把神當作神,也不將神當作主人和父親來順服。

以賽亞告誡以色列民,他們必須看待神如同神所啟示的那樣;具體的榜樣,就是以賽亞先知對待神的態度(第6章)。他們不認識神的事實,第1章的後段藉著宗教上的假冒為善、社會上的邪惡和拜偶像進一步說明(10-17節,21-23節,29-31節;比較第6章9-10節;6:5節)。

以賽亞在被神呼召之間,似乎也生活在這樣的光景中(我是嘴唇不潔淨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淨的民中),也是以這樣的態度來認識神;但卻因著看到自己的“不潔”而悔改,被神藉著天使潔淨。而現在被神差遣的以賽亞,是一個心中的脂油被撕開、耳朵眼睛被打開的人。神就用他。

(2)神的聖潔

以賽亞先知描述耶和華神的第一個屬性和稱呼是“以色列的聖者”(第4節)。這個稱呼以不同的形式,在全書中出現了30次之多。本章著重指出,神是人類所應當歸屬的創造者、關心和管教的父親、時刻照應我們的主人、透視人心  和行為的那一位、地上統治者的審判者,懲罰罪惡和次救贖恩典的全地君王。以賽亞因著他所見的新異象和順服,對至聖者、大君王、全能的主的真的認識,來事奉他、被他差遣。

(3)神的審判

當以色列民悖逆神、不認識神,與神生疏、不將神的榮耀歸於神的時候,就要擔當犯罪的結果、承受罪孽的懲罰。在以賽亞書中,這樣的審判多是經由敵國的入侵來落實的。他們舊傷未癒、新傷累累;土地荒涼、城市被困。他們用外邦人的方法、希望通過人的宗教和祭祀禮儀來討神喜悅,但都是枉然。

聖經突出的論述了敬虔的外表和完整的宗教儀式,都是神所厭惡的。這一點,從該隱和亞伯開始,到主耶穌斥責法利賽人“假冒為善”,是聖經的一貫教導。沒有神眼中的敬虔和善行,人無法靠著自己的行為,與神和好、不被審判。

(4)神的救贖

犯罪所帶來的審判是必然的;然而,審判不是神對以色列民、對全人類的最終心意和目標。通過審判帶出悔改和救贖,是以賽亞書的核心。如何將持續犯罪的以色列民從罪惡中拯救,是神主動的工作;也是為有神才能成全的工作。神通過“你們要洗濯、自潔、除掉惡行”的要求,要求以色列民悔改歸回。

與人有悔改心願的同時,神要清潔他們;使之成為“變成雪白、白如羊毛”(18節);以賽亞用了“煉盡”、“除淨”(25節)、“焚燒”(31節)的形容詞,描述被救贖所要經過的必然途徑。以賽亞書所針對的重要對象,是犯罪後將被擄之民;他們被審判的同時,就孕育著將被救贖、被潔淨的事實。雖然猶大南國從整體來說,沿著每況愈下、不願悔改的惡性循環、直到被擄。但是,以賽亞同時代的每一個人,都可以像以賽亞一樣,經歷到被潔淨和醫治的真實(6:7,13節)

同時,就是是關乎個人和群體的:“復還”(26節)、“救贖”(27節)是通過回歸“起先一般” – 追溯出埃及的方式表達的。以賽亞書明確提出了“餘民”的觀念,餘民的教訓可見於“餘種”(9節)和“歸正的人”(27節)。神將來的子民會被救贖,成為耶和華真正的僕人。神對他子民所要恢復的,正是要臨到以賽亞被召是所提到的“聖潔的種類”(比較6:8,10,13)。這救贖的教訓在以賽亞書的下半卷中(第40-66章),特別被強調;特別是通過受苦的僕人。

(5)將來的審判

第一章作為整卷書的大綱,其結束時的描述,和整卷書的結束語相互對應,形成一致:

你們如葉子枯乾的橡樹,好像無水澆灌的園子。

有權勢的必如麻瓢,他們的工作好像火星;

都要一同焚燬、無人撲滅。(1:30-31節)

他們必出去觀看那些違背我人的屍首;

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

凡有血氣的都要憎恨他們。(66:24)

耶和華在猶大南國尚未發生滅國災難之前,通過以賽亞先知所預言的審判和救贖,已經在歷史進程中部分發生、並且將要發生。我們通過學習第6章和第1章的經文,所要得到的教訓是更為清楚的。

求神賜給我們智慧,做合神心意的事奉。